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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校校务委员会及组织机构设置的通知
2020-03-02 16:23  

河环党字[2020]13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关于党校校务委员会及组织机构设置的通知

全校各党组织、各中层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党校在立德树人、培养教育党员、干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党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章程》,成立党校校务委员会及党校组织机构。

一、校务委员会

任:朱立杰

副主任:张建民、高俊山、孙京敏

员:办公室、党委组织统战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主要负责人、思政学科专家代表1-2名。

二、党校组织机构

长:朱立杰

副校长:高俊山(常务)、孙京敏

教务长:苏传华

党校办公室挂靠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刘明兼任。

 

附件: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章程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32

 

附件【2020-1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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