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党字[2020]23号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内设机构:
为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纪办发[2019]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长:学校纪委书记
成员:学校纪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组织(统战部)、人事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督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召集学校党建、组织、人事、财务、审计、资产与后勤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及时通报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学校各职能部门发挥监督作用,充分强化“监督的再监督”。
特此通知。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