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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20-12-04 09:54  


河环院字〔2020116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关于调整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全校各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大中专院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建设的通知》(冀教人[2008]29号)的要求,为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机构建设,推进我校规范使用汉字、推广普通话、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传播等工作,并结合人员变动情况,学校决定对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一、 机构及人员设置

(一)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任:张建民

副主任:张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于 吕健伟 刘 静 高彩霞 贾 勤 蔺旭东 薄艳莉 霍保全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语言文字培训试站(设在教务处)。

(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孟 梅

秘书:卢 昆

(三)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测试站站长:贾 勤

副站长:孟 梅

考务及系统管理员:卢 昆

(四)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普通话测试员

国家级测试员:孟 梅

省级测试员(以姓氏笔划为序):于健骐 于 鹏 王 赛 王 博 王媛媛 王 楠 卢 昆 陈顺通 李忠君 邵淑慧 张玉萍 高 原 喻 晴 薄艳莉 裴鼎鼎

二、各机构主要职责

(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建设等;

(二)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学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检查和评估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负责全院师生的普通话辅导培训,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等级证书发放,全院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管理。

(四)普通话测试员:负责推广宣传语言文字工作,对全院师生进行辅导,对考生进行测试打分及复审工作。

特此通知。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20124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01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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