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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6-01 11:15  

河环党字[2020]33

关于印发《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优化党总支、党支部设置的通知》(河环党字[2019]35号)要求,为更充分的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办学治校中的作用,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528


附件:

中共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委员会

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优化党总支、党支部设置的通知》(河环党字[2019]35号),新设、调整的党总支、党支部应进行委员会选举。保留原建制的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均已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为配齐配强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下文合称为党总支、党支部为“党组织”,两类委员会均称“委员会”),更充分的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办学治校中的作用,保证选举工作科学合理、严谨规范、风清气正,切实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如下:

一、委员会设置和人员配备

(一)委员会设置

党总支设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人数7人以下的党支部不设委员会,设书记1人。

(二)委员配备

各委员会人数应为单数。党员人数20人以下的,原则上设委员3人;党员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原则上设委员5人。中层干部是党员的,应当进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委员会。

委员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三)书记配备

党总支设书记1人、副书记不超过1人(具体设置以党委批复为准),由新当选的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

教学机构直属党支部设书记或副书记不超过1人(具体设置以党委批复为准),由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

其他党支部设书记1人,设委员会的由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设委员会的党组织,书记由新当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由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教学机构教师党支部书记从教学科研骨干党员中选任,应符合“双带头人”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机构学生党支部书记从优秀辅导员、骨干党员教师中选任。管理机构、教辅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党员的,一般应当担任党支部书记;主要负责人不是党员的、2个以上中层机构联合成立党支部的,可由其他党员中层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

(四)组织员

有全日制学生的教学机构党组织设组织员1人,各党组织原则上从所辖教工党员中产生专职组织员人选;因缺少专业人才或不具备其他条件而暂无法配备专职组织员的党组织,经校党委同意,可以配备兼职组织员。

二、前期工作

(一)组织关系转接(2020.05.28-29

党委组织部按照科级干部调整选任情况,将有关人员组织关系转入新任职党组织;各党组织做好接收和工作安排,重点核实所辖师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否已经转入,尚未转入的应在选举前办妥组织关系转接。

(二)理论政策学习(2020.05.28-06.01

党组织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学校党委《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党员充分理解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掌握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三、选举准备

(一)请示报告(2020.06.02-05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书记(临时负责人)主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研究形成关于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书记)的请示(参照附件1)、制定选举办法(参照附件2)。请示内容包括党支部的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数量,党支部委员会的委员设置方案,酝酿候选人的方法及选举办法等。选举办法内容包括制定依据,党员大会选举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办法及排列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产生办法,投票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

党总支召开委员会议,由书记(临时负责人)主持,研究形成关于选举产生党总支委员会的请示和选举办法,交全体党员讨论并征求意见,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的可通过。

党组织的书面请示和选举办法于6512:00前交党委组织部集中报学校党委,电子版同时发送。

(二)准备工作报告(2020.06.02-07

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起草工作报告。起草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充分肯定成绩、找准缺点不足、明确改进思路和办法。报告经充分讨论修改,提交委员会讨论通过。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报告征求党员意见后通过。

(三)进行选举教育(2020.06.02-07

党组织结合实际选举相关内容、采取适当方式,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二是开好党员大会指导思想的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四)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020.06.08-11

党组织采取党员提名、委员会充分酝酿的方式产生委员、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征求党员意见、委员会研究讨论、党员大会酝酿和推荐确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必要的报党委组织部同意后进行考察。有关情况的报告(附件3)于6812:00前交党委组织部集中报学校党委,电子版同时发送。

(五)确定候选人(2020.06.12-15

学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各党组织提交的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适宜任职,根据决议做出关于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批复。

(六)选票和会场(2020.06.12-15

选票要整齐划一,不得做记号或标记。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应列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空格,供选举人另选他人时填写。选票上加盖召开党员大会的党组织的印章。

会场的布置要庄重、朴实,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四、选举程序2020.06.16-19

(一)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

党员大会由组织委员主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不担任书记(临时负责人)的委员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党员大会由书记(临时负责人)提名,大会表决通过。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的,才可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清点结束后,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包括: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学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现场表决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

3.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

6.按规定应转走党的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等。

(二)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书记(临时负责人)以宣读形式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三)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

选举办法在报经学校党委原则同意后,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或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委员、书记(临时负责人)和委员候选人、书记候选人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四)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

正式选举前,主持人向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位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等,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五)分发和填写选票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两者应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

1.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

2.选举如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

3.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

4.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另选他人。

5.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六)投票和开票

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监票人,计票人,其他党员。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的,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的,选举无效。

(七)计票确定当选人

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纪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规定确定当选人。当选按以下规则确定:

1.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在有效选举后,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回收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须重新选举。

3.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

如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按得赞成票多少排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最后几名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4.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量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对缺额的补选,可在得赞成票少于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不少于20%的差额取足补选候选人名额

如最后几名得赞成票少于半数的被选举人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为补选候选人时,这几名票数相等者均作为补选候选人。补选候选人以得赞成票多少排序,按缺额数量确定当选人。

补充选举后,如仍因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而出现缺额,选举不再继续。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征求党员同意后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5.有被选举权的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

6.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7.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八)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

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对计票结果签字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学校党委批准后生效。

选举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归入文书档案保存,未经学校党委许可不得销毁。

五、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0.06.16-19

选举大会结束后当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委员会委员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学校党委审查同意的书记候选人等额选举产生书记(选举办法参照委员选举办法)。

2.研究决定委员分工。委员主要分别承担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等工作,可兼任不同工作,除书记、副书记外不设不承担具体工作的委员;书记、副书记不兼任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委员人数达到5人的,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应单独配备。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召开第一次党员大会,可安排党员分别承担或同时承担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等工作。

(二)汇报和批准选举结果(2020.06.17-20

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将选举大会召开情况和委员会成员分工情况(附件5)报学校党委。学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予以批复。

各党总支负责参照本方案制定所辖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附件1

 

关于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的请示

 

校党委:

……(党支部简要情况介绍)。我支部现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为了加强党支部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的规定,我支部于×月×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研究制定了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方案。我支部拟于××××年×月×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支部委员会委拟设委员×名,其中设书记1名;按差额20%的比例,提名候选人×名,其中差额×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将在党员大会酝酿和推荐基础上,上报审核。待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后,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具体选举办法附后。

妥否?请批示。

 

××党支部

××年×月×日

 

 

 

 

附件2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本届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党员大会主持人由党员大会推荐产生。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名。

四、选举采取不少于20%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每位有选举权的党员最多可选×名。

五、在选票上,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票上加盖党支部印章。

六、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如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选票的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弃权,则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选票印制的空格栏数量不少于应选名额。

七、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外,都应参加会议。因故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九、在有效选举后,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回收选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的,选举无效,须重新选举。

十、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

如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按得赞成票多少排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

如最后几名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十一、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量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对缺额的补选,可在得赞成票少于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不少于20%的差额取足补选候选人名额

如最后几名得赞成票少于半数的被选举人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为补选候选人时,这几名票数相等者均作为补选候选人。补选候选人以得赞成票多少排序,按缺额数量确定当选人。

补充选举后,如仍因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而出现缺额,选举不再继续。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征求党员同意后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十二、有被选举权的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

十三、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十四、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十五、会场设×个票箱(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顺序是:监票人,计票人,其他党员。

十六、党员大会设监票人×名,向大会负责,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设计票人×名,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员提名(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委员、书记(临时负责人)和委员候选人、书记候选人不宜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七、由监票人向党员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八、本选举办法由党员大会提出,报学校党委审批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XXXX党支部

2020XXXX

 

 

 

 

 

 

 

附件3

 

关于×××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

 

校党委:

根据校党委同意我党支部选举产生委员会的批示,通过组织党员提名、委员会充分酝酿的方式产生了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就候选人初步人选征求党员意见、委员会研究讨论、党员大会酝酿和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不少于20%的差额的要求,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为:×××、×××……(按姓氏笔画排序)。

其中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为×××,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政治表现,主要成就,党员群众评价等)。

特此报告。

 

××党支部

××年×月×日

附件4

QQ截图20200528100121.png

×××党支部候选人X

其中差额X名,应选X

(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

 

 

 

附件5

 

关于×××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校党委:

我支部于××年×月×日召开了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支部现有党员×名,其中正式党员×名。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名,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名。根据党章规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等×位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为新的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

×月×日,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同志为支部书记、×××同志为支部副书记;经研究分工×××同志担任组织委员,×××同志担任宣传委员,×××同志担任纪检委员······,名单及得票数附后。

特具报告。

 

××党支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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