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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1-29 17:32  

全校党组织、中层机构、全体师生:

按省教育厅《关于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推迟开学的通知》,针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为积极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党委书记朱立杰,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建民就落实《通知》做出具体批示,现据批示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以学校通知公文方式发布。学生处牵头各教学单位负责通知学生推迟开学决定和推迟后的开学时间安排,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2.评建办牵头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通过现代通讯手段做好学校评建各项准备工作,按计划推进对各单位、部门评建工作的检查、督导。

3.教务处负责指导各教学单位调整教学计划,组织安排教师通过现代通讯手段将2020年春季学期主要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参考资料等告知学生。

4.教务处负责指导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网上教学工作,牵头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安排教师通过现代通讯手段指导学生开展查阅资料、文献综述、制定方案、撰写和修改开题报告等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相关工作;

5.教务处牵头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修订学生实习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方案,予以顺延或安排变更。

6.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负责牵头各中层机构组织教工师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技术。

7.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全校各中层机构继续精准落实日报告制度,及时沟通汇总有关信息。

8.安全稳定工作处负责加强校园安全监控和校内外人员进出校园的防控管理。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20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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